<1. 废气排放及燃烧设备情况>

<年废气排放总量> 指排污单位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Pa)计。

<其中:燃料燃烧排放量> 指燃煤、油、气锅炉、锻造加热炉、退火炉及其他工业炉窑在燃烧过程中所排废气的总量。

<其中经消烟除尘的排放量> 指经过消烟除尘装置处理的燃料燃烧废气的排放量。

<工艺废气排放量> 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总量。如化工、冶炼、建材、化纤、造纸等行业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

<其中经净化处量> 指经过净化装置处理的生产工艺废气的排放量。

<排放筒总数> 排放筒总数指排污单位所有废气排放筒的总个数。

<其中达标总数>在排污单位中属于达标考核指标的污染物在某一排放筒的排放年达标率>=80%,则可评定为该排放筒达标。“其中达标总个数”即指该排污单位中排放筒达标的总个数。

<主要锅炉、炉窑名称、型号、台数、年燃煤量及其硫份> 只填本单位主要的锅炉或炉窑名称、型号、台数、年燃煤量及其所含硫份。这部分内容的填报可参看本说明第39、40页填写。

<2. 气污染物及其排口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名称>及<代码> 按表10给的气污染物名称和相应代码填写,为2位数字码。

10   气污染物名称及其代码表

代码

气污染物名称

代码

气污染物名称

01

烟尘

29

氯乙烯

02

二氧化硫

30

二氧化碳

03

氮氧化物

31

汞及其化合物

04

一氧化碳

32

铅及其化合物

05

硫化氢

33

镉及其化合物

06

氟化物

34

锡及其化合物

07

氰化物(含氰化氢)

35

镍及其化合物

08

氯化氢

36

铍及其化合物

09

沥青烟

37

林格曼黑度

10

38

苯可溶物

11

氯气

39

颗粒物

12

二硫化碳

41

水泥尘

13

硫醇

42

矿渣尘

14

硫酸雾

43

石英(尘)

15

铬酸雾

44

碳黑尘

16

苯系物

45

石棉尘

17

甲苯

46

玻璃棉尘

18

二甲苯

47

染料尘

19

甲醛

49

其它粉尘

20

苯并(a)芘

51

甲硫醇

21

苯胺类

52

苯乙稀

22

硝基苯类

53

三甲胺

23

氯苯类

54

二甲二硫醚

24

光气

55

甲硫醚

25

碳氢化合物(含非甲烷总烃)

56

丙烯晴

26

乙醛

57

丙烯醛

27

酚类

98

臭气浓度(包括特殊气味,无量纲)

28

甲醇

99

其他气污染物

90

油烟

 

 

 

<合计> 即排污单位每一个排放筒的同一类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量相加得到的量,单位为吨/年。